老K舒眠文化館公主藝廊展覽申請辦法及使用須知 老K舒眠文化館之公主藝廊(以下簡稱本藝廊)為提供美術﹑攝影等藝術平面作品展出,提昇藝術創作及欣賞水準,特訂定本申請辦法及使用須知。 一、申請資格: 展出作品需經過本公司審核之後,本藝廊方能為您安排展出的檔期。 申請者需備妥以下物件送交本藝廊(如附件一) 1. 個人簡歷—包括學歷、現職、得獎經驗、展出經驗…等。 2. 聯絡電話、通訊地址或網址。 3. 展出作品文字簡介—介紹主題、創作概念…等。 4. 展出作品照片(照片尺寸不限)。 二、申請費用: 展期一週:管理費用貳仟壹佰元整。 展期二週:管理費用肆仟元整。 展期四週:管理用柒仟伍佰元整。
三、申請訂金: 排定展出日期後,須與本藝廊簽訂預展同意書,訂金為管理費之百分之三十。 四、遵守事項: 1. 邀請函、海報、DM之印製費用與開幕茶點皆由展出者自行負擔。 2. 展出者須於展出前一日將所有作品裝裱完成,並於當日負責完成場定之 設計佈置。 3. 展出作品應於展覽結束當天或隔天領回,逾期本藝廊不負保管責任。 4. 凡排定之展出檔期,未經本藝廊同意不得擅自讓渡;未能如期展出者,應於 三個月前通知藝廊,如未通知,必須負擔本藝廊之損失。 5. 展出作品或印刷物如於展期內售出,每件售價之20%歸藝廊佣金。 .藝廊協助售出作品聯絡事宜,運費由展出者負擔。 .售出作品請於兩週內裝裱送交藝廊。 .開立發票須外加 5%稅金。 6. 本藝廊除展覽活動外亦具教學課程活動推廣角色,並擁有展出空間之使用權。 在作品安全維護無虞之下,本藝廊得舉辦各式教學課程及推廣活動。 五、相關服務: 1. 提供展覽場地,並附整體系列之服務,如環境維護、音響、燈光、空調等。 2. 展出期間加開講座,每場費用壹仟元。(本館備有會議廳及放映設備) 3. 代辦開幕茶會﹑餐會,提供中式桌餐與西式餐點等多樣價位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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